1. 辦公室要有全部文件和記錄空白表格清單;
2. 外來文件(質量管理方面、與產品質量有關的標準、技術文件、資料等)清單特別是國家強制性的法律法規的文件及控制發放的記錄;
3. 文件發放記錄(各部門都要有)
4. 各部門受控文件清單。含:質量手冊、程序文件、各部門的支持性文件、外來文件(國家、行業、等標準;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資料等);
5. 各部門質量記錄清單;
6. 技術文件清單(圖紙、工藝規程、檢驗規程及發放記錄);
7. 各種類文件的都要進行審核批準及日期;
8. 各種質量記錄簽字要齊全;